1月6日,,湖南衡陽衡南樟木堰110千伏輸變電等農村電網鞏固提升工程核準獲批。
一,、核準依據:
依據《行政許可法》第二十二條,、《企業(yè)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》第三條、《國務院關于發(fā)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(2016年本)的通知)》(國發(fā)〔2016〕72號)第八條,、《湖南省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(2017年本)》(湘政發(fā)〔2017〕21號)第二條,、《湖南省企業(yè)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》(湘政辦發(fā)〔2017〕42號)第五條等規(guī)定,項目由省人民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,。
二,、核準條件:
申報項目符合國家“十四五”農村電網鞏固提升工程相關要求,50個項目中,,39個項目不涉及新增用地,;11個項目需新增用地,均已按要求辦理用地和規(guī)劃手續(xù),。項目均符合用地及規(guī)劃要求,,項目單位提交了核準申請及項目申請報告,符合核準條件,。
三,、核準內容:
1.為了加快湖南農村電網發(fā)展、提升供電服務能力,、全面推進鄉(xiāng)村電氣化,,同意建設國網湖南省電力有限公司衡陽衡南樟木堰110千伏輸變電等農村電網鞏固提升工程,項目單位為國網湖南省電力有限公司,。
2.主要建設內容:合計新/改/擴建110千伏變電站7座,,總容量為363兆伏安;新建110千伏架空線路203.48千米,,新建110千伏電纜3.01千米,、光纜209.26千米。新/改/擴建35千伏變電站16座,,總容量為208.9兆伏安,;新建110千伏架空線路325.53千米,新建110千伏電纜3.65千米,、光纜334.21千米,。
3.項目總投資10.459億元,全部由企業(yè)自籌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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